更新日期:112.08.24
經指定之醫院醫療團隊專業評估,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証明書」、「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表」、「巴氏量表」或「失智症量表」,認定需全日24小時照護者。
接到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二週內,請擇一方式至本中心辦理。
一、申請人親自辦理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 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
- 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
二、委託親友辦理或仲介公司辦理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一份及印章。
- 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
- 受委託人(親友)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一份及印章。
- 委託書(若為仲介公司代辦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影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 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需雇主親自簽名填寫)。
三、郵寄辦理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 被看護者身分證影本 。
- 郵寄切結書。
- 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需雇主親自簽名填寫)。
- 若委託他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若為仲介公司代辦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影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 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