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外籍看護工

B類-身心障礙申請外籍看護工應備文件

發佈時間:2019-01-01

更新日期:112.08.24

被照顧者現居住於新竹市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特定障礙項目等級屬重度以上者可持以下文件至本中心辦理申請(不接受郵寄申請案件)。

一、申請人親自辦理應備文件:

  1. 填寫一式二份「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傳遞單」並完整填寫申請人填寫欄位,可自行自網路下載或至本中心填寫。
  2.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3. 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4. 被看護者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5. 攜帶申請人與被照顧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若為親子關係則不用,戶口名簿為證明三等親屬關係)。
  6. 同時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員,需附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或至本中心填寫(需有雇主簽名)。

二、委託親友辦理或仲介公司辦理應備文件:

  1. 填寫一式二份「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傳遞單」並完整填寫申請人填寫欄位,可自行自網路下載或至本中心填寫。
  2.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一份及印章
  3. 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4. 被看護者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5. 受委託人(親友)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一份及印章
  6. 攜帶申請人與被照顧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若為親子關係則不用,戶口名簿為證明三等親屬關係)。
  7. 應附加委託書一份,申請人(雇主)可事先填寫委託書並簽名蓋章(若為仲介公司代辦務必加蓋公司大小章及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影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8. 同時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員,需附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或至本中心填寫(需有雇主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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