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最新公告

〔公告〕衛生福利部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發佈時間:2023-05-22

詳細內容以衛生福利部網站/長期照顧/住宿機構服務/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公告為主。(https://1966.gov.tw/LTC/cp-6457-69925-207.html)

 

一、補助條件應同時符合下列各項

(一)入住之機構類型:

須為自費入住本市住宿式機構一般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床)等。

機構類型 受理窗口 電話
一般護理之家、新竹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床 新竹市衛生局彭先生 (03)5355191分機276
老人福利機構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陳小姐 (03)5352386分機203
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夏小姐 (03)5352386分機502

註:申請本案者,本(112)年度不得領有同性質補助,如身障托育養護補助、公費安置、榮民之家公費補助等。

 

(二)補助金額採補助年度 1 次性、定額發給,擇一資格、擇一階段領取,補助金額如下表:

 

補助資格 長照需要等級 補助計算期間入住天數(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補助金額
中、重度失能不分入住時間

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 4 級以上

(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者,免經評估)

累計達180天以上 12萬
既有住民112年1月1日前即已入住機構 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 4 級 延續且累計達180天以上 6萬

(三)符合前點補助資格者,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 天:

逐月檢核登錄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中之每月入住天數,就住滿 1/2 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 1 萬元(或每月5,000元)。

 

二、受理申請期限:

  (一)第1階段: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第2階段: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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