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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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第二次申請作業須知-分項計畫二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發佈時間:2023-04-10

公告「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第二次申請作業須知-分項計畫二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一、辦理資格: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資格、服務說明、評選標準、審查方式、申請期限、應備文件;請詳參本局「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第二次申請作業須知-分項計畫二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二、徵求單位數:
3家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設置行政區域為北區、東區及香山區。
三、申請方式:
依本作業須知規定,備齊相關文件以書面密封,以公文方式親送或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新竹市衛生局112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地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長期照顧科收,並於112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向本局提出申請。
聯絡人
林小姐(03-5355191分機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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