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資格: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資格、服務說明、評選標準、審查方式、申請期限、應備文件;請詳參本市「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第二次申請作業須知-分項計畫一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二、徵求單位數:
3家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優先考量設置於香山區)。
三、申請方式:
依本作業須知規定,備齊相關文件以書面密封,以公文方式親送或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新竹市衛生局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地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長期照顧科收,並於1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向本局提出申請。
聯絡人
蕭小姐(03-5355191分機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