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月1日起適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發佈時間:2022-01-22 111年2月1日起適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原「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則於111年2月1日起停止適用。 相關附件 111年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pdf 111年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