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1月2日衛部顧字第1121963104號函辦理。
- 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認定範疇,應為以下方式之一:
- 屬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主要細學類」所列「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社會福利學門-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學類(0921),包含老年照顧服務細學類 (09211)及失能者照顧細學類(09212)」項下。
- 承上,如主要細學類為「空白」,「不分學制細學類」列屬「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學類(0921)」項下,得採認。
- 鑑於貴部105學年度以前未將學科細分為「主要細學類」,「學類」或「細學類」列屬「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學類(0921)」項下,得採認。
- 上述三種採認方式,如不同年度間之「主要細學類」、「不分學制細學類」、「細學類」、「學類」不同,則以畢業年度所列個別認定。
- 至高中(職)學制照顧相關科,則依貴部輔導高級中等學 校設立之「照顧服務科」予以認列。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