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3.01
以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為目標,保障長期失能者或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與自主。
申請對象
一、實際居住新竹市,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 失能身心障礙者
- 55-64歲失能原住民
- 50歲以上失能失智症者
二、補助對象: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經長照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
申請程序
- 可由本人或家屬、民眾、單位轉介等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電話申請即可(申請專線 03-5355283 或撥打 1966 )
- 本人或家屬親洽中心提出申請
- 傳真《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表》向本中心提出申請(傳真電話:03-5355230)
申請流程及申訴管道
03-5355283 或撥打 1966
E-MAIL:ltc5355283@ems.hc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