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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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照顧
發佈時間:2021-01-06
照顧服務(日間照顧) 一、服務內容 提供每周一至五: 1.交通接送: 協助交通往返等。 2.飲食提供:提供午餐及點心等。 3.午睡服務: 提供休憩空間,並有空調設備等。 4.照顧復健: 協助照顧服務、復健運動等。 5.休閒活動: 以減緩生理功能退化為目標之各項活動,如唱歌、香功、太極拳、養生氣功、美勞、槌球、元極舞、按摩、討論式的團體活動、影片欣賞、唱遊律動及戶外活動等。 6.諮詢協談: 由專責社工員訂定個別化之處遇計畫,並協助個案及其家屬面對情緒、心理及生命等議題。 二、服務對象 以事前申請並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本市,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失能身心障礙者 (3)55-64歲失能原住民 (4)50歲以上失能失智症者 三、補助標準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辦理。 四、資格限制 1.不適用於長照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2.不適用於聘僱有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者。 五、特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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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https://dep.mohw.gov.tw/DOLTC/cp-4172-65663-123.html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