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最新公告

111年辦理本巿長照輔具及居改服務特約單位

發佈時間:2021-11-22

一、外縣巿服務單位:延續型單位除提供移位機外,近一年核銷紀錄5次以下或非延續型單位者,不予續約或簽訂特約;近一年具核銷紀錄且大於5次者,予以續約,契約書效期起始日為契約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日期請留空白)。

二、本巿服務單位:延續型單位及非延續型單位,皆予以續約或簽訂特約,契約書效期起始日為契約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日期請留空白)。惟111年度核銷紀錄5次以下者,112年度不予續約。

三、經本巿查核申請文件,符合者簽訂「新竹巿衛生局特約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契約書」並寄送廠商,不符資格者申請文件恕不退回。

四、公告起請備妥公文、申請表1份(含所需文件)、契約書1式4份,以郵寄檢附文件至「新竹市東區中央路241號10樓(長期照顧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辦理「輔具特約廠商」。

五、聯繫窗口: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科,連絡電話:03-5355191分機255吳小姐。

編號 公告資料(租賃) 公告資料(購置)
1 長照司來文108年5月30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434號
2 服務流程及特約流程
3 特約單位申請表(表1)
4 服務契約書(表2)
5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6 長期照顧輔具租賃服務原則  
7 輔具購入證明建議格式(表1)  
8 租賃計畫書(附件1)  
9 單位審查表(附件2)  
10 租賃特約單位與服務使用者簽約注意事項(附件3)  
11 輔具租賃品清潔及消毒注意事項(附件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https://1966.gov.tw/LTC/cp-4212-44992-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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