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項目:因應照顧服務員需求增加,本局依據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公告徵求並甄選績優之訓練團體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費班)。
二、甄選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30天內。
三、甄選方式:書面資格初審合格者,由本局擇期通知召開參與甄選委員會。
四、甄選委員會:由委員審查團體計畫書,並由甄選團體各簡報10分鐘,問答20分鐘,綜合甄選分數達80分以上符合資格。
一、甄選項目:因應照顧服務員需求增加,本局依據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公告徵求並甄選績優之訓練團體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費班)。
二、甄選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30天內。
三、甄選方式:書面資格初審合格者,由本局擇期通知召開參與甄選委員會。
四、甄選委員會:由委員審查團體計畫書,並由甄選團體各簡報10分鐘,問答20分鐘,綜合甄選分數達80分以上符合資格。